網售含尼古丁電子菸 2男藥事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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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如「沙士糖」。(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如「沙士糖」。(呂素麗翻攝) 
、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被高雄市左營分局逮捕,24日移送法辦。(呂素麗翻攝)
、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被高雄市左營分局逮捕,24日移送法辦。(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還有類似星巴克的圖案。(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還有類似星巴克的圖案。(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呂素麗翻攝)
陳、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賣電子菸及菸油,口味上百種。(呂素麗翻攝)

坊間電子菸已經成為時下年輕人新興產品,高雄市27歲陳姓及31歲黃姓男子看準電子菸的商機,在網路賣含尼古丁的電子菸及有上百種口味的電子菸油,警方於拍賣網站,查出網路賣家身分後,昨天持搜索票分別在高雄市楠梓區及三民區等地逮捕陳、黃兩人,查扣電子菸油573瓶,依違反藥事法移送法辦。

由於政府大力倡導戒菸,許多民眾為了身體健康等因素,而選擇以坊間流行的電子菸產品代替,以取代或降低對香菸的依賴,以為沒有含尼古丁,其實不然。

左營分局偵查隊與高雄市衛生局、桃園市衛生局等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黃兩人於去年3月初即從中國大陸掏寶網及國內夜市購買未經衛生署核准的美國拉薩路系列商品,並在網路上販售電子菸;陳嫌販賣Lazarus Vintage(Jonrney))6mg產品,經送請衛福部食藥署鑑定,結果該產品含有Nicotine(尼古丁)成份,已違反藥事法。

專案小組也發現,陳嫌除了賣電子菸,也賣菸油,而且口味有上百種,如沙士、懷舊口味或類似星巴克或洋酒的圖案,種類多樣化,他並教客人自行調配電子菸,以甘油與電子菸油1比1比例混和,再以每瓶200至1000元不等價格販售牟利。

專案小組查出網路賣家身分,在確認其儲貨倉庫地點與販售模式後,在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李奇哲指揮下,昨天持搜索票逮捕兩人,今天將兩人移送法辦。

左營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吳永彬表示,販售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品,不管是製造或輸入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販售也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罰金,刑責很重。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02月24日 PM 17:55